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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介绍

陈琳琳律师 陈琳琳律师,刑法学硕士,现执业于上海功承瀛泰(德州)律师事务所。执业十六年以来一直专业从事刑事辩护业务。2022年被评选为山东省首批专业刑事律师,同年被评为德州市优秀女律师。陈律师理论功底深厚,有多篇刑法学论文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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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陈琳琳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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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案例

张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

被告人张某在明知齐河某公司与潍坊某公司、如东县某公司、常州某公司均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,帮助齐河某公司于2016627日向潍坊某公司徐某增值税专用发票,价税合计999600元,税额145241.03元;向如东县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798168元,税额319391.92元,向常州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198168元,税额319391.92元,后该三家受票公司均全额抵扣。

本案中,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既不是开票方,也不是受票方,仅仅从中帮忙介绍,其所起的协助作用可以忽略不计,是微不足道的从犯,且被告人认罪悔罪,主动退赃,是初犯。最终辩护人这些观点全部被法院采纳。开庭审理时,被告人已经在看守所羁押一年多的时间,最终法院“贴边判”判处一年六个月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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